服務條款
本服務條款(以下稱「本條款」)為您與 Project Team For You(以下稱「我們」)間之協議,適用於您透過網頁(pixelpopflow.pages.dev)及 Android 應用程式(com.projectteamforyou.pixelpopflow)使用 Pixel Pop Flow(以下稱「本服務」)。開始遊玩即表示您同意本條款,並已知悉我們的隱私權政策。
第1條 使用資格
本服務以一般大眾為對象。若您未達居住地之成年年齡,請與父母或監護人一同閱讀本條款,並由其代您同意本條款;進行任何購買前亦同。
第2條 遊戲授權
在遵守本條款的前提下,我們授予您有限、個人、非專屬、不可轉讓且得撤銷之授權,供您為個人非商業娛樂目的下載、存取及遊玩本服務。未明示授予之一切權利,均由我們及授權人保留。
第3條 玩家 ID 與暱稱
您無須建立帳號。遊戲以匿名玩家 ID 及自動產生的暱稱(可變更)識別您。您應對您的裝置以及透過您的玩家 ID 所為之一切行為負責。如您刪除資料,或在未同步雲端存檔的情況下遺失裝置,進度可能無法復原。
第4條 虛擬物品
本服務可能包含金幣、道具等虛擬物品。虛擬物品僅授權您使用而非出售,不具任何現金價值,不得兌換為現金或實物,亦不得於遊戲外轉讓、出售或交易。為維持遊戲營運,我們可能變更、調整或停止提供虛擬物品;刪除資料時虛擬物品亦將隨之消滅。
第5條 應用程式內購買與退款
選購的「移除廣告」透過 Google Play 銷售及處理,並適用 Google Play 之條款。退款依 Google Play 退款政策辦理,您可透過 Google Play 申請。本條款不限制您身為消費者依法享有之任何權利。如購買後功能未正確解鎖,請與我們聯絡以協助還原。
第6條 廣告
本服務為免費提供,並由 Google 提供之廣告(Android 為 AdMob,網頁為 AdSense for Games)支持營運。部分廣告為獎勵型廣告(例如觀看廣告以獲得道具)。我們對第三方廣告之內容或其連結之網站不負責任。有關廣告個人化之選擇,請參閱隱私權政策。
第7條 每日挑戰與排行榜
每日挑戰分數及暱稱將公開顯示於排行榜。我們得重設排行榜、更正分數,並刪除我們合理認定係以作弊或漏洞取得之紀錄。除另有明確公告外,排行榜名次不附帶任何獎品或權利。
第8條 禁止行為
您同意不為下列行為:
- 作弊,使用機器人、漏洞、修改版用戶端或自動化工具,或竄改分數或網路通訊;
- 對本服務進行還原工程、反編譯或竄改,但法律明確允許者除外;
- 干擾我們的伺服器、規避頻率限制或安全措施,或擷取資料;
- 使用具冒犯性、仇恨、色情、冒充他人、侵害權利或包含個人資料之暱稱——我們得不經通知予以更名或移除;
- 未經我們許可,將本服務用於任何違法或商業目的。
第9條 智慧財產權
本服務(包括程式碼、圖像、關卡、音效及商標)為 Project Team For You 或其授權人所有,並受法律保護。在不暗示我們背書的前提下,您得為非商業目的分享截圖及遊戲影片。
第10條 服務變更、中斷與終止
我們得隨時更新、變更或停止本服務或其任何功能,本服務亦可能因維護或不可抗力而暫時無法使用。如永久終止營運,我們將盡力於遊戲內提前合理期間通知。若您違反本條款,我們得暫停或終止您的使用、重設進度或移除排行榜紀錄。您得隨時停止使用本服務,並於設定中刪除資料。
第11條 免責聲明
在法律允許之範圍內,本服務係依「現狀」及「現有」基礎提供,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,包括適售性、特定目的適用性及不侵權。我們不保證本服務不中斷、無錯誤,或進度永不遺失。
第12條 責任限制
在法律允許之範圍內,我們對間接、附隨、特殊、衍生或懲罰性損害,以及資料、利潤或虛擬物品之損失,不負賠償責任。我們就本服務所負之全部責任,以您於請求前 12 個月內支付予我們之金額或 50 美元,兩者中較高者為上限。上述限制不適用於因我們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損害、生命或身體之侵害,以及依適用法律(包括消費者保護法)不得限制之責任。
第13條 準據法與管轄
本條款以大韓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任何爭議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但若您為消費者,仍受居住國強制規定之保護,並得於當地消費者保護法允許時向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。如有疑問,請先與我們聯絡。
第14條 條款之修訂
我們得修訂本條款。修訂後之條款將公布於本頁並載明新的生效日期;如有重大變更,將至少於 7 日前(對您不利之變更於 30 日前)在遊戲內通知。變更生效後您繼續遊玩,即視為接受修訂後之條款;如您不同意,得停止使用本服務並刪除資料。
第15條 聯絡方式
Project Team For You
電子郵件:projectteamforyou@gmail.com
網站:pixelpopflow.pages.dev
本條款之譯本僅為便利閱讀而提供;如有不一致,以英文版為準(韓國使用者以韓文版為準,或當地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)。本條款任一條款經認定無效時,其餘條款仍繼續有效。